湖州市区2009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实施意见
一、指导思想
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,认真有效地实施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,有利于推动学校体育教育工作。体育考试旨在引导学生积极参与体育活动,培养学生终身体育锻炼的观念,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,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。
二、考试对象
2009年湖州市区初中毕业生。
三、考试内容和计分办法
考试内容采用过程评价与专项测试相结合的办法,即平时成绩和专项测试成绩二部分组成,其中平时成绩满分10分,专项测试成绩满分为20分,总分30分,计入升学总分。各部分计分办法如下:
(一)平时成绩
初中毕业生体育平时成绩是学生平时体育课、其他校内体育活动(包括早操、课间操、课外体育活动等)和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综合成绩。评定的方法为:体育课出勤和表现分别占10%、和20%,其他体育活动的出勤和表现占20%,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占50%。根据学生在初中三年的表现和测试水平,由体育教师评定。评定原则上分优秀、良好、及格3个等级,评定优秀计10分,良好计9分,及格计8分,个别特别差的学生,可以评为5分及以下。
(二)专项测试成绩
1.测试项目:2009年体育专项测试男女生各进行2个项目的测试。其中必测项目为长跑(男生1000米,女生800米),选测项目为立定跳远或推铅球。
2.成绩评定:每项成绩满分为10分,两项合计20分。
3.专项测试方法:
(1)长跑(男生1000米,女生800米)
场地器材:环形田径场跑道,地面平坦可封闭,一般为塑胶跑道,跑道长度丈量准确。
测试规则:20人一组,站立式起跑,起跑后不分道次。跑程中不得踏进跑道最左侧跑道线,不得推、拉、阻挡他人跑步,不得由他人带跑。每个考生一次测试机会。
(2)立定跳远
场地器材:一般为塑胶场地,得分线丈量准确。
测试规则:两脚自然站立在起跳线后,脚尖不得踩线,原地两脚同时起跳,不得有垫步和连续起跳动作,双脚同时落地后从前方迈出测试区。每人有三次跳的机会,取其中最好一次成绩。如三次犯规者,则该项目成绩计为零分。
(3)铅球
场地器材:3千克铅球,平坦土质场地,投掷圈直径为2.135米,得分标准长度丈量准确。
测试规则:在投掷圈内,单手握球从静止姿势开始,原地或滑步均可,须单手从肩上出球,不得将铅球移至肩下或肩后抛掷。球出手后,脚不得踏上圈、线(或抵趾板上),身体各部位不得触及圈外地面,离开投掷圈必须从后半圈走出。每人有三次投掷机会,取其中最好一次的成绩,如三次犯规者,则该项目成绩计为零分。
4.评分标准:
分值 |
男子 |
女子 |
1000米
(分秒) |
立定跳远
(米) |
铅球
(米) |
800米
(分秒) |
立定跳远
(米) |
铅球
(米) |
10 |
3′40″ |
2.45 |
10.10 |
3′25″ |
1.95 |
6.90 |
9 |
3′55″ |
2.35 |
9.50 |
3′40″ |
1.80 |
6.50 |
8 |
4′10″ |
2.20 |
8.90 |
3′55″ |
1.65 |
6.10 |
7 |
4′25″ |
2.10 |
8.30 |
4′10″ |
1.55 |
5.70 |
6 |
4′40″ |
1.93 |
7.70 |
4′25″ |
1.45 |
5.30 |
5 |
5′00″ |
1.90 |
7.10 |
4′40″ |
1.35 |
4.90 |
4 |
5′00″以上 |
1.85 |
6.50 |
4′40″以上 |
1.30 |
4.50 |
3 |
|
1.80 |
5.90 |
|
1.25 |
4.10 |
2 |
|
1.75 |
5.30 |
|
1.20 |
3.70 |
1 |
|
1.70 |
4.70 |
|
1.10 |
3.30 |
四、免考与缓测
由于体育考试的特殊性,允许学生申请免考。在专项测试时,允许学生申请缓测。
(一)免考:申请免考的学生,需持相关证明,并填写“免考申请表”,家长签署意见、学校初审盖章,经区教育局同意确认、市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,即可免考体育。
免考体育的学生,其成绩的评定分为两类:第一类,因下肢残疾丧失运动能力,不属于参加体育考试对象的免考学生,以全体参考学生的平均成绩记入其体育考试成绩;第二类,因伤病不能参加体育专项测试的免考学生,专项测试成绩按60%计,即以12分记录其体育专项测试成绩。免考学生平时成绩评定办法不变,但原则上平时成绩不能得满分。
(二)缓测:因伤、因病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专项测试的学生可申请缓测。申请缓测的学生,需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,并填写“缓测申请表”,家长签署意见、学校初审盖章,经市教育考试中心审核同意后,专项测试可缓测。缓测一般在集中测试后的第二周进行,具体缓测时间和地点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安排。
五、考试组织与成绩评定
1.平时成绩由初中学校组织评定,按实评定,不限各分数的比例,要求在2009年4月底前完成。
2.专项测试由市教育考试中心于4月底至5月初统一组织实施(具体事项另行通知)。
3.体育考试结束后,学校必须及时公示学生的成绩,接受社会监督,公示时间为一周。并于5月20日前将平时成绩上报市教育考试中心。
六、其他事项
1.学生的各项成绩的原始材料由学校妥善保存,以便备查。
2.回湖个别报名的考生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安排体育测试,平时成绩由毕业学校提供成绩证明。
3.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当场公布,考生对成绩如有疑问,应通过学校立即向考务组反映,以便核实。
4.体育专项测试是一次性测试,没有补测。二个项目都测完的学生和无故不参加规定时间测试的学生,不能再申请缓测。